关于领取学业优秀奖的通知

请以下学生于2019年5月18日前(周末及节假日除外)凭身份证由本人到学生处领取学业优秀奖奖学金,每人1000元。不得代领。逾期不再授理。

2016级药剂1班:

钟小玲、刘  新、宋雯佳、刘若君、伏  欢、魏小兰、蒲翠平

李  聪、苟  华、高  童、李双洪、雷雨凤、吴欢欢、蒋嘉欣

周文铧、温雨露、王楚丹、佐文静、杨金月、兰  敏、旷明晓

陈雨晴、杨  霞、唐  利、任  露、衡媛媛、陈  凤、田  源

张  丽、姜  帅、黄  蒋、陈玉虹、高明珠、周潮清、赵春梅

王思璐、任  颖、罗洪各各

2016级药剂2班:

胡  婷、王  赢、王  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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