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以下学生于2019年5月18日前(周末及节假日除外)凭身份证由本人到学生处领取学业优秀奖奖学金,每人1000元。不得代领。逾期不再授理。
2016级药剂1班:
钟小玲、刘 新、宋雯佳、刘若君、伏 欢、魏小兰、蒲翠平
李 聪、苟 华、高 童、李双洪、雷雨凤、吴欢欢、蒋嘉欣
周文铧、温雨露、王楚丹、佐文静、杨金月、兰 敏、旷明晓
陈雨晴、杨 霞、唐 利、任 露、衡媛媛、陈 凤、田 源
张 丽、姜 帅、黄 蒋、陈玉虹、高明珠、周潮清、赵春梅
王思璐、任 颖、罗洪各各
2016级药剂2班:
胡 婷、王 赢、王 娜